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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章程

    時間:2024-11-14 16:57:49 公司章程 我要投稿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章程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lián)系,章程是組織、社團經特定的程序制定的關于組織規(guī)程和辦事規(guī)則的規(guī)范性文書。擬起章程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限公司章程模板,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股【______】______號文批準,在原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基礎上以發(fā)起方式設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深圳市工商局深司字______號),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

      第三條、公司注冊名稱:深圳市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住所:深圳市__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樓______層。

      第五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公司為永久存續(xù)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條、公司全部資產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為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股東可以依據(jù)公司章程起訴公司;公司可以依據(jù)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董事、監(jiān)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可以依據(jù)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股東可以依據(jù)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條、本章程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副總經理以上人員、董事會秘書及財務負責人。

      第二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十一條、公司的經營宗旨:服務業(yè)主,報效社會。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物業(yè)管理及其業(yè)務咨詢;物業(yè)租賃及租售代理:園林綠化服務:環(huán)境保潔服務:樓字機電設備維護;興辦實業(yè)(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yè)、物資供銷業(yè)(不含專營、?、專賣商品);社區(qū)內家政服務(不合限制項目)。

      第三章、股份

      第一節(jié)、股份發(fā)行

      第十三條、公司的股份采取股權登記的形式子以確認。發(fā)起人認購本公司股份后,由公司董事會在股份登記本上予以登記確認,并向持股人發(fā)放持股憑證。

      第十四條、公司發(fā)行的股份均為普通股。

      第十五條、公司股份的發(fā)行對象僅限于發(fā)起人,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十六條、公司發(fā)行的股份,以人民幣為計值貨幣。

      第十七條、公司經批準發(fā)行的普通股總數(shù)為_____________萬股,均由發(fā)起人認購,沒有向社會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起人股東為:深圳市__________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____________萬股,占____________%:深圳市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工會持有股份____________萬股,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持有股份______萬股,占8%;____________先生持有股份75萬股,占____________%;深圳市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持有股份____________萬股,占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形式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形式出資,但以非貨幣形式出資的資產,必須經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低估作價。土地使用權的評估作價,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第十九條、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屬及參股企業(yè))不以贈與、墊資、擔保、補償或貸款等形式,對購買或擬購買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資助。

      第二節(jié)、股份增減及回購

      第二十條、公司根據(jù)經營發(fā)展的需要,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股東大會分別作出決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增加股本:

     。ㄒ唬┫颥F(xiàn)有股東配售股份;

      (二)向現(xiàn)有股東派送紅利;

      (三)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ㄋ模┓伞⒎ㄒ(guī)規(guī)定以及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一條、公司可以減少注冊資本。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

      第三節(jié)、股份轉讓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權作為質押的標的。

      第二十三條、發(fā)起人股東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時間未滿三年,該股份不得轉讓。以自然人身份持有公司股份的注冊股東,其所持有的股份在任職期內不得贈予或轉讓。

      第四章、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一節(jié)、股東

      第二十四條、公司股東是指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第二十五條、股東名冊是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證據(jù)。

      第二十六條、公司建立股東名冊。

      第二十七條、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ㄒ唬┮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ǘ﹨⒓踊蛘呶晒蓶|代理人參加股東大會;

     。ㄈ┮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行使表決權;

     。ㄋ模⿲镜慕洜I行為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ㄎ澹┮勒辗、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轉讓、贈與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獲取有關信息;

     。ㄆ撸┕窘K止或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八條、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或者索取資料的,經公司核實股東身份后按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二十九條、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侵犯股東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第三十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ㄒ唬┳袷毓菊鲁;

     。ǘ┮榔渌J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ㄈ┏、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ㄋ模┓、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所稱“控般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ㄒ唬┐巳藛为毣蚺c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shù)以上的董事;

     。ǘ┐巳藛为毣蚺c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ㄈ┐巳藛为毣蚺c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ㄋ模┐巳藛为毣蛘吲c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本條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以協(xié)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

      第二節(jié)、股東大會

      第三十三條、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董事和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和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ǘ⿲徸h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ㄈ⿲驹黾踊蛘邷p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ㄋ模⿲竞喜ⅰ⒎至、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ㄎ澹┬薷墓菊鲁蹋

     。⿲徸h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股東大會分為股東年會和臨時股東大會,股東年會每年召開一次,并應于上一個會計年度完結之后的三個月之內舉行。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ㄒ唬┒虏蛔悖ā豆痉ā罚┮(guī)定的法定最低人數(shù),或者少于章程規(guī)定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時;

     。ǘ┕疚磸浹a的虧損達股本總額的三分之一時;

     。ㄈ﹩为毣蛘吆喜⒊钟泄居斜頉Q權的股份總數(shù)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權)以上的股東書面請求時;

      (四)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五)公司章程的修改;

     。┗刭彵竟竟煞;

      (七)公司章程規(guī)定和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決定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約定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非經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批準,公司不得與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人訂立將公司全部或部分重要業(yè)務的管理交予該人負責的合同或協(xié)議。

      第三十七條、董事、監(jiān)事候選人名單以提案的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應當向股東提供候選董事、監(jiān)事的簡歷和基本情況。

      第三十八條、股東大會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

      第三十九條、每一審議事項的表決投票,應當至少有兩名股東代表和一名監(jiān)事參加清點,并由清點人代表當場公布表決結果。

      第四十條、會議主持人根據(jù)表決結果決定股東大會的決議是否通過,并應當在會上宣布表決結果。會議的表決結果載入會議記錄。

      第四十一條、會議主持人如果對提交表決的決議結果有任何懷疑,可以對所投票數(shù)進行點算;如果會議主持人未進行點票,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者股東代理人對會議主持人宣布結果有異議的,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要求點票,會議主持人應立即點票。

      第五章、董事會

      第一節(jié)、董事

      第四十二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必須直接持有或通過工會間接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十三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情形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董事。

      第四十四條、董事由股東推薦,經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任期從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準。

      第四十五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當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相沖突時,應當以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為行為準則,并保證:

     。ㄒ唬┰谄渎氊煼秶鷥刃惺箼嗬,不得越權;

     。ǘ┏浌菊鲁桃(guī)定或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不得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ㄈ┎坏脧氖?lián)p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ㄋ模┎坏美寐殭嗍谑苜V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ㄎ澹┎坏门灿觅Y金或者將資金借貸給他人;

     。┎坏美寐殑毡憷麨樽约夯蛩饲终蓟蛘呓邮鼙緦儆诠镜纳虡I(yè)機會;

     。ㄆ撸┪唇浌蓶|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八)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他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九)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ㄊ┪唇浌蓶|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政府機關披露該信息:

      1、法律規(guī)定;

      2、公眾利益要求;

      3、該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要求。

      第四十六條、董事

      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力,以保證:____________

     。ㄒ唬┕镜纳虡I(yè)行為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家各項經濟政策的要求,商業(yè)活動不超越營業(yè)執(zhí)照的業(yè)務范圍;

     。ǘ┕綄Υ泄蓶|;

     。ㄈ┱J真閱讀公司的各項商務、財務報告,及時了解公司業(yè)務經營管理狀況;

     。ㄋ模┯H自行使被合l法賦予的公司管理處置權,不得受他人操縱;非經法律、行政法規(guī)允許或者得到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不得將其處置權轉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監(jiān)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jiān)督和合理建議。

      第四十七條、未經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董事會行事,董事以其個人名義行事時,在第三方合理地認為該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董事會行事的情況下,該董事應當事先聲明其立場和身份。

      第四十八條、董事個人或者其所任職的其他企業(yè)直接或者間接與公司已有的或計劃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關系時(聘任合同除外),不論有關事項在一般情況下是否需要董事會批準同意,均應當盡快向董事會披露其關聯(lián)關系的程度和性質。除非有關聯(lián)的董事按照本條前款的要求向董事會作了披露,并且董事會在不將其計入法定人數(shù),該董事亦未參加表決的會議上批準了該事項,公司有權撤銷該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對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況除外。

      第四十九條、董事連續(xù)二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大會予以撤換。

      第五十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以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五十一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將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人數(shù)時,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董事填補董事人數(shù)缺額。但在此過程中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此過程結束后原董事的辭職報告方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同期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內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yè)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司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xù)期間應當根據(jù)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fā)生與離任之間時問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而定。

      第五十三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使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五十五條、本節(jié)有關董事義務的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監(jiān)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五十六條、必要時公司可聘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的資格審定、管理、運作等參考上市l(wèi)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節(jié)、董事會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

      第五十八條、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人。

      第五十九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大會報告工作;

     。ǘ﹫(zhí)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ㄎ澹┲朴喒镜睦麧櫡峙浞桨负蛷浹a虧損方案;

     。┰诠蓶|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的風險投資、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事項;

     。ㄆ撸Q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jù)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決定任免屬下全資企業(yè)經理,推薦控股、參股公司董事、監(jiān)事、財務總監(jiān)人選;

     。ň牛┲朴喒镜幕竟芾碇贫龋

     。ㄊ┲朴喒菊鲁痰男薷姆桨;

      (十一)聽取公司總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總經理的工作;

     。ㄊ┓伞⒎ㄒ(guī)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條、公司董事會應當就注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向股東大會作出說明。

      第六十一條、董事會常。定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以確保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

      第六十二條、董事會應確定其運用公司資產所作出的風險投資權限,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yè)人員進行評審,并報股東大會批準。公司對外投資至少應有50%的自有資金,舉債規(guī)模不得超過該項目投資總額的50%,累計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50%。

      第六十三條、董事長由公司董事?lián)危缮钲谑虚L城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司推薦,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生和罷免。

      第六十四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蓶|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zhí)行;

      (三)簽訂持股憑證;

     。ㄋ模┖炇鸲聲匾募推渌麘晒痉ǘù砣撕炇鸬钠渌募

     。ㄎ澹┬惺狗ǘù砣说穆殭;

     。┰诎l(fā)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報告;

     。ㄆ撸┒聲谟璧钠渌殭。

      第六十五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常務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六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長應在10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ǘ┤种灰陨系亩侣(lián)名提議時;

     。ㄈ┍O(jiān)事會提議時;

     。ㄋ模┛偨浝硖嶙h時。

      第六十八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方式為:提前三日書面通知送達本人。如有本章第八十二條第(二)、(三)、(四)規(guī)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常務董事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常務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六十九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h日期和地點;

     。ǘ⿻h期限;

     。ㄈ┦掠杉疤嶙h:____________

     。ㄋ模┌l(fā)出通知的日期。

      第七十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杈。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通過。

      第七十一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七十二條、董事會決議表決方式為:記名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

      第七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fā)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

      第七十四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h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ㄋ模┒掳l(fā)言要點;

     。ㄎ澹┟恳粵Q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shù))。

      第七十五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七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董事會負責。

      第七十七條、董事會秘書應當具有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和經驗,由董事會聘任。

      第七十八條、董事會秘書的主要職責是:

     。ㄒ唬蕚浜瓦f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出具的報告和文件;

     。ǘ┗I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并負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文件、記錄和保管;

     。ㄈ┍WC有權得到公司有關記錄和文件的人及時得到有關文件和記錄;

      (四)保管股東名冊和董事會印章;

     。ㄎ澹┒聲跈嗟钠渌聞铡

      第七十九條、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

      (一)董事會秘書應由具有大學?埔陨袭厴I(yè)文憑,從事秘書、管理、股權事務等工作三年以上、年齡不低于25周歲的自然人擔任;

     。ǘ┒聲貢鴳莆眨ɑ蚪浥嘤柡笳莆眨┯嘘P財務、稅收、法律、金融、企業(yè)管理等方面專業(yè)知識,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質,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職業(yè)操守,能夠忠實地履行職責,并具有良好的溝通技巧和靈活的處事能力;

     。ㄈ┒聲貢捎晒径潞透呒壒芾砣藛T兼任。但如某一行為應由董事、董事會秘書分別作出時,則該兼任董事及董事會秘書的人,不得以雙重身份作出;

     。ㄋ模┯小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57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能擔任董事會秘書;

     。ㄎ澹┕酒溉蔚臅嫀熓聞账臅嫼吐蓭熓聞账穆蓭煵坏眉嫒味聲貢

      第六章、總經理

      第八十條、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董事長提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shù)的二分之一。

      第八十一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guī)定情形的人員不能擔任公司總經理。

      第八十二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連聘可以連任。

      第八十三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纳a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____________

     。ǘ┙M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訂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嵴埗聲溉位蛘呓馄腹靖笨偨浝怼⒇攧肇撠熑;

      (七)聘任或者解聘不。壺白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的管理人員;

     。ò耍⿺M定公司職員的工資、福利及獎懲;

     。ň牛┨嶙h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ㄊ┕菊鲁袒蚨聲谟璧钠渌殭?偨浝碓谛惺孤殭鄷r,不得變更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

      第八十四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八十五條、總經理應當根據(jù)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第八十六條、總經理擬訂有關員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解聘(或開除)公司職工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應當事先聽取工會和職代會的意見。

      第八十七條、總經理制訂總經理工作細則,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八十八條、總經理工作細則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偨浝頃h召開的條件、程序和參加的人員;

     。ǘ┛偨浝、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各自具體的職責及其分工;

      (三)公司資金、資產運用,簽訂重大合同的權限,以及向董事會、監(jiān)事會的報告制度;

     。ㄋ模┒聲J為必要約定其他事項。

      第八十九條、公司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九十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勞務合同規(guī)定。

      第七章、監(jiān)事會

      第一節(jié)、監(jiān)事

      第九十一條、公司設監(jiān)事3名,任期三年。監(jiān)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九十二條、監(jiān)事由股東代表和公司職員代表擔任。公司職員代表擔任的監(jiān)事不得少于監(jiān)事人數(shù)的三分之一。

      第九十三條、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ㄈ┊敹潞徒浝淼男袨閾p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改正;

     。ㄋ模┨嶙h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監(jiān)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九十四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guī)定情形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jiān)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九十五條、監(jiān)事每屆任期三年。股東擔任的監(jiān)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員擔任的監(jiān)事由公司職員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jiān)事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十六條、監(jiān)事連續(xù)二次不能親自出席監(jiān)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股東大會或職員代表大會應當予以撤換。

      第九十七條、監(jiān)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章程第五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guī)定,適用于監(jiān)事。

      第九十八條、監(jiān)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二節(jié)、監(jiān)事會

      第九十九條、公司設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會由3名監(jiān)事組成,設監(jiān)事會召集人1名。監(jiān)事會召集人不能履行職權時,由該召集人指定一名監(jiān)事代行其職權。

      第一百條、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公司財務;

     。ǘ⿲Χ聲、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職員履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ㄈ┊敹、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糾正其行為,必要時向股東大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一百零一條、監(jiān)事會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yè)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一百零二條、監(jiān)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會議通知應當在會議召開的十日前書面送達全體監(jiān)事。

      第一百零三條、監(jiān)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舉行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事由及議題、發(fā)送通知的日期。

      第八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一百零四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一百零五條、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進行編制。

      第一百零六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另立會計賬冊,公司的資產,不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一百零七條、公司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二)提取法定公積金10%;

     。ㄈ┨崛∪我夤e金;

     。ㄋ模┲Ц豆蓶|股利。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后,不再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不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第一百零八條、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分配新股份,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零九條、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一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分配事項。

      第一百一十條、—般情況下,公司只采取現(xiàn)金方式分配股利;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采取股份方式分配股利。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發(fā)出:

      (一)郵件;

     。ǘ┮詫H怂统觯

     。ㄈ┕緝炔抗;

      (四)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一十二條、公司發(fā)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送行的,一經公告,視為所有相關人員收到通知。

      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各位股東。

      第一百一十四條、公司召開董事會的會議通知,以書面形式通知到董事。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召開監(jiān)事會的會議通知,以書面形式通知到監(jiān)事。

      第一百一十六條、公司通知以專人送出的,由被送達人在送達回執(zhí)上簽名(或蓋章),被送達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為送達日期。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意外遺漏未向某有權得到通知的人送出會議通知或者該人沒有收到會議通知,會議及會議作出的決議并不因此無效。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節(jié)、合并或分立

      第一百一十八條、公司可以依法進行合并或者分立。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

      第一百一十九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ㄒ唬┒聲䲠M定合并或者分立方案;

     。ǘ┕蓶|大會依照章程的規(guī)定作出決議;

      (三)各方當事人簽訂合并或者分立合同;

     。ㄋ模┮婪ㄞk理有關審批手續(xù);

     。ㄎ澹┨幚韨鶛、債務等各項合并或者分立事宜;

     。┺k理解散登記或者變更登記。

      第一百二十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自股東大會作出合并或者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市內大型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二十一條、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不進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一百二十二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時,公司董事會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反對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一百二十三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資產、債權、債務的處理,通過簽訂合同加以明確規(guī)定,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xié)議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一百二十四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二節(jié)、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ǘ┮蚝喜⒒蛘叻至⒍馍;

     。ㄈ┎荒芮鍍?shù)狡趥鶆找婪ㄐ嫫飘a;

      (四)違反法律、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

      第一百二十六條、公司因有本節(jié)前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的方式選定。公司因有本節(jié)前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公司因有本節(jié)前條(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公司因有本節(jié)前條(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一百二十七條、清算完成后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一百二十八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ㄖ蛘吖?zhèn)鶛嗳耍?/p>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ㄈ┨幚砉疚戳私Y約業(yè)務;

     。ㄋ模┣謇U所欠稅款;

     。ㄎ澹┣謇韨鶛唷鶆;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二十九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至少在市內大型報刊公告三次。

      第一百三十條、債權人應當在章程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一百三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務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一百三十二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ㄒ唬┲Ц肚逅阗M用;

     。ǘ┲Ц豆締T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ㄈ┙患{所欠稅款;

     。ㄋ模┣鍍敼緜鶆眨

     。ㄎ澹┌垂蓶|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guī)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三十三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三十四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清算組應當自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一百三十五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清算組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一百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修改章程:

     。ㄒ唬豆痉ā坊蛴嘘P法律、行政法規(guī)修改后,章程規(guī)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相抵觸;

      (二)公司的情況發(fā)生變化,與章程記載的事項不一致;

     。ㄈ┕蓶|大會決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大會決議的章程修改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的,須報原審批主管機關批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的,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第一百三十八條、董事會依照股東大會修改章程的決議和有關主管機關的審批意見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百三十九條、章程修改事項在公司內部應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一百四十條、董事會可依照章程的規(guī)定,制訂章程細則。章程細則不得與章程的規(guī)定相抵觸。

      第一百四十一條、本章程以中文書定,并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準登記后的中文版為準。

      第一百四十二條、本章程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shù);“不滿”、“以外”不含本數(shù)。

      第一百四十三條、本章程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股東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會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2

      本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yè)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guī)定》設立的集團有限公司。為規(guī)范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的正當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yè)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為本公司行為準則,公司全體股東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一條 公司名稱和住所

      一、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公司經營范圍(具體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萬元。

      第四條 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一、股東姓名(自然人股東填寫):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東名稱(法人股東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

      第六條 公司的模式和宗旨

      本公司是企業(yè)集團的母公司。公司下設子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至少擁有五家子公司。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XX公司投資,并以其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的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XX公司投資的,所投入的資金額累計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資后,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納稅。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xiàn)安全生產。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遵守職業(yè)道德,加強社會主精神文明建設,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

      第七條 公司對成員企業(yè)投資情況

      一、子公司名稱、注冊資本(金)、本公司出資額及其所占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與本公司有資產紐帶關系的企業(yè)名稱、注冊資本(金)、本公司出資額及其所占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的義務:_______________

      1.應當足額繳納本章程規(guī)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2.公司被核準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不按本章程規(guī)定向公司繳納出資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5.遵守公司章程。

      二、股東的權利:_______________

      1.按出資額所占比例享有股權和分取紅利;

      2.參加股東會并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jiān)事的權利;

      4.有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監(jiān)督公司經營的權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規(guī)定轉讓股權和優(yōu)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股權以及公司新增資本的權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財產的權利;

      7.有參與修改章程的權利。

      第九條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一、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但轉讓后,股東人數(shù)不得少于二人。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

      三、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yōu)先購買權。

      四、股東依法轉讓出資后,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等事項記載于股東各冊上。

      第十條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一、股東會的職權

      本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為公司的權力機構。其職權是:_______________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公司的分立、合并、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決議;

      10.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1.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股權)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二、股東會的議事規(guī)則:_______________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規(guī)定行使職權;

      5.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6.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本章程的規(guī)定按時召開。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jiān)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7.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負責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8.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9.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規(guī)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三、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根據(jù)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會的議事規(guī)則:_______________

      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

      2.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次,董事的任期為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3.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4.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四、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擬訂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五、公司設監(jiān)事會,由股東會決定選派。監(jiān)事任期為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3.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監(jiān)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一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任期____年。

      第十二條 公司的財務、會議

      一、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公司的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按規(guī)定期限分送各股東,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財務會計報告應包括下列報表及附履明細表:_______________

      1.資表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財務情況說明書;

      5.利潤分配表。

      二、本公司依法律規(guī)定在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提取利潤的百分之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

      三、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四、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的集體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對公司的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開立帳戶存儲。

      任何個人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十三條 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因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_______________

      1.經營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

      三、公司依照前條第1、2項規(guī)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由股東組成的清算組,清算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zhèn)鶛嗳耍?/p>

      3.處理與清算有關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四、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后,由清算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條 股東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章程如有與《公司法》相抵觸的,以《公司法》為準。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確認。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登記注冊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章程共簽訂____份,一份報送登記機關,____份留本公司存案。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3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fā)展生產力,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方共同出資設立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北京市______區(qū)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種植、養(yǎng)殖;農副產品開發(fā)研究;房地產信息咨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全體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方式資額

      股東-1貨幣人民幣10萬元

      股東-2貨幣人民幣10萬元

      股東-3貨幣人民幣10萬元

      股東-4貨幣人民幣10萬元

      股東-5貨幣人民幣10萬元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jù)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執(zhí)行董事或監(jiān)事;

     。4)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5)優(yōu)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yōu)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十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七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

      第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或者監(jiān)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利。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zhí)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zhí)行董事書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權履行執(zhí)行董事的職權。

      第十七條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不設董事會,設執(zhí)行董事一人,執(zhí)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zhí)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zhí)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九條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jù)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12)在發(fā)生戰(zhàn)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東會報告;

      第二十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一條公司設監(jiān)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jiān)事對股東會負責,監(jiān)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zhí)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3)當執(zhí)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jiān)事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執(zhí)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jiān)事。

      第八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應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四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營業(yè)期限為50年,從《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七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xù)經營時;

     。6)宣告破產。

      第二十八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guī)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公司根據(jù)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第三十一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二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一式七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

      第三條公司住所:

      第四條公司由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法人資格,公司經營期限為年。

      第六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本章程規(guī)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jiān)督。

      第八條公司宗旨:

      第九條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本章程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十一條本公司經營范圍:

      (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二條本公司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

      股東甲:

      股東乙: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jù)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yōu)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yōu)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五條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3、辦理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規(guī)定。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六條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以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

      股東乙:,以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0、%。

      第七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shù)以上并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八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zhí)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zhí)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xiàn)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zhí)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執(zhí)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zhí)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監(jiān)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zhí)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二十七條監(jiān)事任期每屆三年,監(jiān)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監(jiān)事行使以下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當執(zhí)行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3、當執(zhí)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zhí)行董事?lián)巍?/p>

      第三十條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許由非股東擔任。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條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1、營業(yè)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條公司依照上條第(1)、(2)項規(guī)定解散的,應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選由股東會確定;依照上條(4)、(5)項規(guī)定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三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zhèn)鶛嗳?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理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四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三十五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級別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guī)定清償后的剩余財產,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分例進行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第二款的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股東。

      第三十六條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構確定,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八條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九條公司應當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現(xiàn)金流量表;

      4、財務情況說明表;

      5、利潤分配表。

      第四十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四十一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條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條現(xiàn)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四十三條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四十四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公司提交的申請材料和證明具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實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股東簽名、蓋章,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股東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四: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企業(yè)集團是以XX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為母公司,以資本為主要聯(lián)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規(guī)范的企業(yè)法人聯(lián)合體。

      第二條集團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XX企業(yè)集團

      簡稱:XX集團

      法定地址:北京市XX工業(yè)開發(fā)區(qū)

      第三條集團母公司名稱及法定地址

      名稱:XX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XX工業(yè)開發(fā)區(qū)內

      第四條集團的宗旨:以集團母公司為核心,以資本為紐帶,發(fā)揮集團成員的綜合優(yōu)勢,實現(xiàn)各種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第五條集團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依法監(jiān)督和管理。

      第二章集團成員之間的經營聯(lián)合、協(xié)作方式

      第六條本集團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員單位均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XX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北京XX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北京XX經貿發(fā)展有限公司、北京XX興業(yè)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北京XX廣告有限公司、北京XX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條集團實行集中決策、分層管理、分散經營。集團理事會是集團的管理和決策機構;母公司是財務和投資中心,在集團中居于主導和核心地位,對外代表集團,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確定發(fā)展規(guī)劃,負責投融資決策,從事資本運營,對經營者進行考核和任命,監(jiān)控經濟運行情況等。

      第八條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稱中冠以企業(yè)集團名稱或者簡稱。但不得以集團名義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集團的管理體制

      一、集團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據(jù)《公司法》規(guī)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監(jiān)事,通過股東會、董事會和監(jiān)事,參與公司經營方針、投資方向、選擇經營者及利潤分配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決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二、集團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系

      母公司與其他成員單位的關系是參股或者生產經營、協(xié)作的關系。

      第三章集團管理機構的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集團設立理事會,作為集團的管理機構。

      第十一條理事會由集團成員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組成。

      第十二條理事會的職責

      一、聽取和審議理事長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審定集團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訂集團的資本運營方針和投融資方案;

      四、討論協(xié)調集團年度生產、經營、投資以及資金使用計劃;

      五、討論決定集團內部機構設置方案;

      六、討論審訂集團成員的加入和退出;

      七、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

      八、制訂、修改集團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

      九、決定集團的終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會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時可由理事會召集或經1/3以上理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理事會遵循如下議事原則

      一、法定人數(shù)原則:出席理事會會議的理事人數(shù)必須占全體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協(xié)商原則;

      三、無條件執(zhí)行決議原則;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對通過的決議負有執(zhí)行義務。

      第十五條集團不另設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應部門承擔。

      第四章集團管理機構負責人的產生程序、任期和職權

      第十六條集團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兩名。

      第十七條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議通過。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理事長的職權:

      一、負責召集理事會會議,并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理事會決議;

      三、提名副理事長;

      四、主持制定集團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五、主持制定集團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團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集團章程和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參加、退出集團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九條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集團的成員。其它凡認可和遵守集團章程,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企業(yè)單位,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有關文件,經審核批準后,即為集團成員。

      第二十條集團成員要求退出集團時,應提前三個月向集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審核批準后,即可辦理退出手續(xù),控股子公司無權退出集團。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本章程,損害集體聲譽和利益的集團成員,集團有權責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處理。

      第二十二條集團成員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自動退出集團。

      一、母公司己出讓全部產權的:

      二、被依法撤銷;

      三、破產。

      第六章集團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如發(fā)生下列情況,集團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即行解體;集團母公司終止,又沒有新的具備核心企業(yè)條件的企業(yè)作為母公司。

      第二十四條集團終止時,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公告,并對管理的經費進行清算。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生效,修改、終止亦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有關具體事項和未盡事宜可另行實施細則或補充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歸本集團理事會。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

      第二條 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名稱為:_________市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為: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_________大樓_________層_________房號。

      第三條 公司宗旨是: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以執(zhí)照核準為準):_________。公司可以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五條 公司根據(jù)業(yè)務需要,可在國內及境外設立子公司。分公司和辦事機構。在境外的投資活動及在境內設立投資額在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子公司,須經股東大會同意。此外的投資活動由董事會決定。

      第二章 股東

      第六條 公司股東共_________個,名稱與住所如下:

      ┌─────────┬─────────┬───────────────┐

      │股東名稱 │ 住所 │ 身份證或執(zhí)照號碼 │

      ├─────────┼─────────┼───────────────┤

      │甲: │ │ │

      ├─────────┼─────────┼───────────────┤

      │乙: │ │ │

      ├─────────┼─────────┼───────────────┤

      │丙: │ │ │

      ├─────────┼─────────┼───────────────┤

      │。 │ │ │

      └─────────┴─────────┴───────────────┘

      第七條 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ǘ┮辣菊鲁桃(guī)定領取紅利;

     。ㄈ⿲镜娜粘9芾砑敖洜I活動進行監(jiān)督、查詢和質詢;

      (四)通過股東大會,對公司的重大決策,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表決權;

     。ㄎ澹┕厩灞P解散后,按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________。

      第八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匆(guī)定繳納所認出資;

     。ǘ┮哉J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ㄈ┕窘浀怯涀院螅坏贸榛爻鲑Y;

     。ㄋ模┳袷毓菊鲁,保守公司秘密;

     。ㄎ澹┲С止镜慕洜I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yè)務發(fā)展。

      第九條 股東權利受到公司侵犯,股東可通過董事會書面請求公司限期停止侵權活動,并補償由被侵權導致的經濟損失。如公司經法院或、公司登記機關證實公司未在所要求的期限內終止侵權活動,被侵權的股東可根據(jù)自己的意愿退股,其所擁有的股份由其它股東協(xié)議攤派或按持股比例由其它股東認購。

      第三章 注冊資本

      第十條 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各股東出資額及所占比例如下:

      ┌─────────┬───────┬─────┬──────────┐

      │股東名稱 │ 出資額 │ 出資比例 │ 出資形式 │

      ├─────────┼───────┼─────┼──────────┤

      │甲: │萬元 │ │ │

      ├─────────┼───────┼─────┼──────────┤

      │乙: │萬元 │ │ │

      ├─────────┼───────┼─────┼──────────┤

      │丙: │萬元 │ │ │

      ├─────────┼───────┼─────┼──────────┤

      │。 │萬元 │ │ │

      └─────────┴───────┴─────┴──────────┘

      第十一條 各股東所認繳出資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司設立前足額投入。以現(xiàn)金出資的,存入公司臨時帳號,以實物、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出資,應在公司設立前,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

      第十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中股東以非貨幣形式出資,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非貨幣出資的作價,由全體股東商議決定。如意見不能統(tǒng)一,由評估機構評定。

      第十三條 股本轉讓,要用書面形式向股東大會申請,經股東大會同意后,由經理指定專人把公司有關帳目結算清楚,方可辦理股本轉讓手續(xù)。

      第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經過全體股東認可,不認可的,由不認可的股東作為股本轉讓的受讓人。

      第十五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構。

      第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Q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ǘ┻x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投酬事項;

     。ㄈ┻x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投酬事項;

     。ㄋ模⿲徸h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ㄎ澹⿲徸h批準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的報告;

     。⿲徸h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ň牛⿲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ㄊ唬┲贫ê托薷墓菊鲁。

      第十八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辦法遵照公司法規(guī)定執(zhí)行。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變更組織形式及分立、合并、解散,須經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公司修改章程、批準股本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須經全體股東同意。

      第十九條 股東會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年會為定期會議,在每年的月召開。公司發(fā)生重大問題,經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監(jiān)事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它董事主持。

      第二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并對所議事項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共_________人,其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_________人,(或:執(zhí)行董事壹名,執(zhí)行董事行使董事會權利)。

      第二十三條 董事或執(zhí)行董事由股東提名侯選人,經股東大會委派。

      第二十四條 董事根據(jù)自已所代表的股東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董事(或執(zhí)行董事)任期_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或執(zhí)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大會委任(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ǘ﹫(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ㄈQ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ㄋ模┲朴喒灸甓蓉攧疹A算方案、決算方案;

     。ㄎ澹┲贫ɡ麧櫡峙浞桨负蛷浹a虧損方案;

     。┲贫ㄔ黾踊蛘邷p少注冊資本方案;

     。ㄆ撸⿺M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方案;

     。ò耍Q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ň牛┢溉位蛘呓馄腹窘浝恚鶕(jù)經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ㄊ┲朴喒镜幕竟芾碇贫。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辦法按公司法規(guī)定執(zhí)行。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八條 公司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任期_________年。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纳a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ǘ┙M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ㄈ⿺M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ㄋ模⿺M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ㄎ澹┲贫ü镜木唧w規(guī)章;

     。┨嵴埰溉位蛘呓馄腹靖苯浝、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員;

     。ò耍┕菊鲁毯投聲谟璧钠渌殭。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九條 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它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三十條 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公司同類的業(yè)務或者從事?lián)p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業(yè)務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設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成員_________名,(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壹名),由股東大會委任,任期_________年,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監(jiān)事會(或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稽查公司財務。

     。ǘ⿲Χ隆⒔浝韴(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ㄈ┊敹潞徒浝淼男袨閾p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ㄋ模┨嶙h召開臨時股東會、監(jiān)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二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ㄒ唬┵Y產負責表;

     。ǘ⿹p益表;

     。ㄈ┴攧諣顩r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第三十三條 公司分配適當?shù)亩惡罄麧檿r,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后所剩利潤,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條 公司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五條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集體福利。

      第三十六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第六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七條 在公司法規(guī)定的諸種解散事由出現(xiàn)時,可以解散。

      第三十八條 公司正常(非強制性)解散,由股東大會確定清算組,并在股東大會確認后十五日內成立。

      第三十九條 清算組成立后,公司停止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謇砉矩敭a,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ǘ┩ㄖ蛘吖?zhèn)鶛嗳耍?/p>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業(yè)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ㄎ澹┣謇韨鶛、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一條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對公司債權人的債務進行登記。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及登記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三條 財產清償順序如下:

      1、支付清算費用;

      2、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guī)定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四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及登記主管機關確認,確認后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注銷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五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受賄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公司如下事項變動,由董事會決定:

     。ㄒ唬┳∷赺________范圍內變動;

     。ǘ┰诠菊鲁桃(guī)定的行業(yè)范圍內增加經營項目;

     。ㄈ┰O立分支機構;

     。ㄋ模┕菊鲁桃(guī)定的有關事項。

      第四十七條 除前款以外的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及本章程其它重要條款變動,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八條 由董事會通過修改章程的決議,提出修改條款,并報股東大會表決。

      第四十九條 將股東大會通過的修改條款,報公司登記機關審查備案,經公司登記機關審核認可后生效。

      第五十條 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有關本公司章程的補充決議和其它文件,均為本公司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本章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公司創(chuàng)立大會通過,公司設立登記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丁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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